有些人喜欢第一种,有些人喜欢第二种,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足够金钱的玩家来说,第二种模式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往往意味着更加的有公平性。 读懂新三板找到了这些见光就死的IPO概念股。如果是大股东亲自转的话,有时候处于促进交流的目的,大股东会额外地给出一个回购的条款。
360的周鸿祎曾说他“不喜欢为钱而工作的员工,但一定要给员工好的经济回报”,这话的悖论在哪儿? 就一点:一家企业有什么资格要求员工不为个人发展而只靠使命感支撑呢?每个人都希望做既有意义、又有情怀的工作,但前提是有合理回报,马云早年确实忽悠了一些人拿很少的钱跟他一起创业,但那是有缜密的商业规划和远期财富故事做背书的,我不认为其中有人是纯粹被忽悠过去的。
文/守护袁昆,湖北企业网络营销、SEO优化、微电商、自媒体。
知识分子CEO纪中展认为内容创业天花板是需要被打破的,“当内容成为入口的时候,它就会有很多可能。
对那些涉足到线下的业务,如O2O或者印度惯称的Omni-Channel(全渠道)服务,则即使在一个地方验证了商业模式后,复制到另一个地方也要面临各种水土不足,很难形成全国范围的有效覆盖。